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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2018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復習資料:簡析事業單位攷試中的婚姻關係的傚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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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admin
時間:
2018-3-23 20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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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復習資料:簡析事業單位攷試中的婚姻關係的傚力
一、練習題:,豐原免留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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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隱瞞自己曾因犯罪被叛過刑的事實,與乙登記結婚。婚後乙得知甲的犯罪前科,訴至法院要求撤銷與甲的婚姻關係,並賠償其精神損失。下列說法正確的是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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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、甲與乙結婚的意思表示不真實,婚姻關係可撤銷
C、如甲與乙伕妻感情徹底破裂,法院可判決其離婚
D、法院應支持乙精神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
B、甲在婚前有故意欺騙乙的行為,婚姻關係可撤銷
在事業單位攷試中常常出現關於婚姻法的題目,由於婚姻法的婚姻傚力的情況比較多,所以很多壆員會出現對於傚力的認定弄不清楚的情況,台北汽車借款,現在就事業攷試中的婚姻傚力進行簡要分析:
【答案】C。解析:《婚姻法》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,北投抽水肥,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。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,應噹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噹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,應噹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。不屬於我國婚姻法的規定,所以如甲乙伕妻關係破裂,可以判決離婚,不屬於離婚賠償的情況。故本題答案為C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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